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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商业发展与消费习俗变迁
发布时间:2008-11-10 8:18:00   来源:国学网    

  作者:朱英

  【内容提要】在近代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过程中,传统的风尚习俗也在不断发生显著的变化,其中消费习俗的演变十分突出,并且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众所周知,近代中国的社会风俗之所以会发生变化,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许多方面的内外因素中探寻原因,而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与发展以及近代商业文化的影响,无疑是相当重要的因素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在近代经济发展影响之下消费习俗与消费观念的发展演变,借以了解在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社会风尚的嬗变轨迹。

  【关 键 词】商业发展/消费方式/消费观念

  一、商业发展与消费方式的变革

  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发展,消费方式往往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在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换言之,消费方式的变化,也是经济与时代发展变迁的具体表现之一。美国学者罗斯托在其《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甚至将消费模式作为划分时代的一个基本标记。在不同的社会与时代中,消费方式的变化又呈现出诸多不同的特点。例如在近代中国,消费方式的变革与过去相比较,即表现出涉及面广、变化大、影响深的显著特点,称得上是消费领域中前所未有的一场革命。

  在近代之所以出现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无疑是缘于新型经济也即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的推动,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以及中国新式商业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传统消费方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进而直接导致了消费革命的出现。

  鸦片战争之后,洋货大量涌入中国,即逐渐对中国传统的消费方式产生了某些影响。例如鸦片战争后的道光年间,享用洋货在上层社会已渐成时尚。社会风气中已开始出现某种崇洋的倾向。“凡物之极贵重者,皆谓之洋,重楼曰洋楼,彩轿曰洋轿,衣有洋绉,帽有洋筒,挂灯曰洋灯,火锅名为洋锅,细而至于酱油之佳者亦名洋酱油,颜料之鲜明者亦呼洋红洋绿。大江南北,莫不以洋为尚”(注:陈作霖:《炳烛里谈》,转引自陈登原《中国文化史》下册,第300页。)。不过,最初的这种变化主要还只是限于通商口岸等少数地区和官僚富裕之家,在普通民众中的影响尚不普遍。到19世纪末,中国被迫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已增至70余个,清朝政府自开的口岸也有20多个。于是,洋货在中国的倾销更加畅通无阻,已深入到广大的中小城镇,甚至在某些乡村也不难见到洋货。例如在直隶的玉田,人们消费的洋货已“不可胜数”,“饮食日用洋货者,殆不啻十之五矣”(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第1106页。);即使是在云南昭通偏避之区的商店里,也可见到不少洋货,包括各种哈刺呢、哔叽、羽纱、法兰绒、钟表、玻璃等,一应俱全,而且其售价“并非贵得惊人”(注:姚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第1106-1107页。),因而能够为普通民众所接受。

  除进口洋货日益增加之外,甲午战争以后,西方各国又通过逼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在中国的直接投资设厂权,从而利用中国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就地生产和销售各种商品。在此之前,洋商虽已在中国的某些通商口岸建厂,但为数较少,也未取得合法权利;甲午战争后则不仅获取条约的认可,而且建厂数量急剧增加。于是,在中国本土制造的各种洋货更加充斥市场。由于其价格较诸进口洋货更低,所以也更易深入中国普通民众的家庭,以至于“人置家备,弃旧翻新,耗我赀财,何可悉数”(注: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三联书店1957年,第239页。)。洋货的日趋普及,更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人消费方式的变革。

  不仅如此,洋商还将西方的生活与消费方式也直接引入到中国。包括在租界建西式洋楼和西式马路,参与赛马、赛船、网球、足球、业余剧社、公园或室内的音乐会等。同时,洋商还在中国创设许多与新生活与新消费方式直接相关的公用事业。例如在上海租界,1862年即出现了第一条西式马路——静安寺路;1865年首次安装了煤气路灯,并建立了第一条陆路电报线;1874年法国商人米拉从日本引进第一批人力车;1882年英国商人创办的上海电光公司开始设置路灯;次年又架设自来水管首次放水;1908年有轨电车通车,1914年无轨电车也开通。所有这些,最初虽主要是服务于租界的外国侨民,但也无不影响到中国人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的改变。不久之后,在上海南市的华界也相继出现了电灯、电话、汽车、自来水,并仿照租界改建和新建了多条马路。如徐家汇一带“市面大兴,既而电车行驶矣,邮政设局矣,电灯、路灯、德律风、自来水次第装接矣。……日新月异,宛似洋场风景”。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产生并获得发展,更进一步导致普通民众消费方式的变革。随着工商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封建社会男耕女织的传统生产模式以及相应的消费方式都不得不发生变化。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破坏之后,许多人被迫离开土地进城当学徒和做工,连妇女也进入纱厂或丝厂谋生。这样,传统的消费方式自然随之改革。过去的家庭多是以土布自制衣服鞋帽,现在则以做工的收入购买包括衣服鞋帽在内的各种新式消费品。即使是在农村,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户,因工商业的发展和国内外市场的扩大,开始从事商品化的农业生产,手中拥有了一定的货币,从而得以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式消费品。清末民初的湖北蒲圻县即有不少农户种植茶叶和麻,“民国元、二年来,茶价与麻价互涨,财力既裕,居民遂奢僭无等”,许多“农民亦争服洋布”,中产之家更是“出门则官纱仿绸不以为侈”,“一般青年均羔裘如膏矣”(注:宋延斋:《蒲圻乡土志》,转引自严昌洪《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奢侈的高消费过去仅仅是限于官僚、地主之家,因此官僚云集的京城往往也是消费之都。到近代,其情形则发生了某些变化,消费之都开始向工商业最为发达的地区转移。不仅如此,工商业越是发达的地区,消费方式的改变也越明显和越迅速,这一特点更进一步表明消费方式的变革与工商业的发展紧密相关。例如上海是近代中国工商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消费方式的变革在上海即显得十分突出。

  开埠之后的上海,进出口贸易发展之迅速和商业繁荣之程度都在全国名列前茅,也是富商大贾能够纵情享乐而流连忘返的好处所。相比较而言,上海可以说是最早模仿和接受西方生活方式而出现近代消费革命的大都市。即使是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苏州、杭州,与生活方式令人眼花缭乱的上海相比,也多有不及之处。19世纪70年代初的《申报》即曾发表过这样的文字:“凡中国之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者,惟洋泾浜一区几于无微不至,无美不臻。”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从消费观念、消费方式等各方面的迅速变化看,清末民初的上海都堪称翘楚。在晚清,西方的许多娱乐消费方式已传入上海,使得“蕞尔一弹丸地”的上海,能够“举中国20余省,外洋20余国之人民衣于斯,食于斯,攘往熙来,人多于蚁。有酒食以相征逐,有烟花以快冶游,有车马以代步行,有戏园茗肆以资遣兴,下而烟馆也、书场也、弹子房也、照相店也,无一不引人入胜”(注:《申报》1890年12月1日。)。文人墨客描述近代上海商业之繁华和娱乐之丰盛的各种词句更是数不胜数,诸如“海天富艳,景物饶人”,“孤冢荒郊,尽变繁华之地;层楼高阁,大开歌舞之场”;“华屋连苑,离厦入云,灯火辉煌,城开不夜”等等,这些都表明洋洋大观的上海是一个使人乐不思归的好地方。中国古代的商人大多崇尚节俭,所获利润主要用于购买田地,但及至近代其消费观念也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在上海各种娱乐场所奢侈消费大摆排场的各色人等中,即不乏发财致富的商人。一些大商人的交易谈判,也改在娱乐场所进行。可见,上海的现代生活对商人也有相当的吸引力。同时,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又给商人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

  有些研究上海历史的学者认为,畸形发展的近代上海,称之为当时中国的色情消费之都或许并不过分。这也是近代中国消费方式变革过程中色情消费泛滥的表现。当时的上海滩上,可谓妓院林立,名花如云,人称“十里洋场,粉黛三千”,“妓馆之多甲天下”。据20世纪20年代上海知县估计,上海妓院“有名数者,计千五百余家,而花烟馆及咸水妹、淡水妹等等尚不与焉”(注:上海通社编:《上海研究资料》,上海书店1984年,第554页。)。上海妓女的人数也多得惊人,根据本世纪初上海工部局和公董局的报告,租界华人女性中妓女所占比例高达12.5%。在近代上海,狎妓冶游已公开化,其方式有叫局、吃花酒、打茶围、乘车兜风、听书、吊膀子白相等,种类之多颇有使人应接不暇之感,这种现象在其他许多大城市中是不多见的。有人曾痛心疾首地指出:“无论男女,一入上海皆不知廉耻”,“上海男女淫糜无耻,为中外所羞言”。但更多的上海人,特别是上流社会并不以此为耻。当时在上海流传的所谓“七耻”中,有一耻是“耻狎幺二”。之所以“耻狎幺二”,乃是因为“幺二”系地位很低的次等妓女。而能够与那些地位较高的“长三”妓女厮混,则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张旗鼓地开展选花榜的活动,也反映了上海风流场的兴盛。选花榜即是在妓女中选美,1882年已在上海开始举行。许多报刊为此大肆宣传,不少文人与嫖客各自为其钟情的妓女捧场,有时相互之间因笔墨官司闹得不可开交。妓女一旦榜上有名,立刻身价百倍,其大幅玉照登于各家报纸,成为家喻户晓的著名人物。与狎妓冶游成风的社会习俗相适应,上海的色情业也较诸其他城市更为发达兴盛,商人非但自身可以躬逢于花天酒地之间,而且还能通过发达的色情业赢利增财,遂趋之若鹜乐此不疲。

  从这方面看,近代的上海似乎又是一个藏污纳垢的黑色大染缸,消费方式的变革也存在着不良倾向。小说《文明小史》第14回所写的一件事也反映了一部分人对上海这方面的憎恨:一位青年执意想去上海读书开眼界,他的老太太表示强烈反对,并说“少年弟子一到上海,没有不学坏的,而且那里的混帐女人极多,花了钱不算,还要上当。……有我一日,断乎不能由你们去胡闹的。”(注:参见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0页。)确实,近代的上海在当时的许多中国人眼中似乎是一个花花世界,在这个花花世界中人人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最愚蠢的人到了上海不久,可以变为聪明;最忠厚的人到了上海不久,可以变为狡猾;最古怪的人到了上海不久,可以变为漂亮;拖着鼻涕的小姑娘,不多时可以变为卷发美人;音眼眩和扁鼻的女士,几天之后可以变为仪态大方的太太。”(注:陈旭麓:《论“海派”》,载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8页。)

  总之,近代的上海是一个神奇的经济中心和消费魔都。这种神奇不仅体现于上海经济的飞速发展,使一个以往不甚起眼的小县城一跃成为远东巨埠的大上海,同时,它又是一个无奇不有、光怪陆离的万花筒,既使人惊讶赞叹,又受人指责攻击。尽管如此,上海仍以其强大的神奇魔力,吸引着全国各地乃至西方各国一批又一批的新移民。

  需要指出的是,在近代中国消费方式变革的过程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趋向:

  一是趋新赶时髦。这实际上也是近代中国商业文化的一个明显特征。消费方式变化中表现出的这种倾向,显然是受到商业文化的影响。例如在商业发达的上海,各业商人无不以种种标新立异和赶时髦的方式,千方百计引导人们加入消费新潮流,以便从中获取厚利。当时的社会风气,也推崇各种时髦之举。19世纪末的《申报》曾发表文章对这种盲目趋新赶时髦的风气予以批评:“此邦之人钮于时尚,惟时之从,一若非时不可以为人,非极时不足以胜人。于是妓女则曰时髦,梨园竞尚时调,闺阁均效时装,甚至握管文人亦各改头易面,口谈时务以欺世子。”(注:《申报》1897年7月14日。)受其影响,追赶时髦的消费方式与习俗也日益突出。近代上海的风气即时时变更,以至“三数年间,往往有如隔代”。特别是“有客籍之人旅游过此者,谓之较之两三年前街市有不同焉,以沪上求时新,其风气较别处为早,其交易较别处为便。而不知在土著之人观之,则凡诸不同者,不待两三年也,有一岁而已变者焉,有数月而即变者焉”(注:《申报》1897年7月14日。)。类似的现象并不仅仅发生于上海,在其他许多城市中也大都如此,只是变化的程度和速度不及上海,其原因则是其他地区商业贸易的发展也远远不及上海。

  二是日益将消费与社交或交易联在了一起。在传统社会中,除了交友和增进感情联络之外,消费一般都是单纯的消闲享受性活动,其方式也比较简单。而在近代,消费的目的则日趋多样化,有的是为了从事一般社交活动,但应酬拉关系也成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目的之一。尤其是对商人而言,所谓社交实际上也是为了建立人际关系网,了解各地行情,广泛招揽生意。正因为如此,消费变得更加奢侈豪华,而且方式也五花八门。包括到烟店开烟灯,上茶楼打茶围,赴酒楼设宴叫局,上妓院吃花酒,进赌场碰和赌牌,以及到戏场看戏和在书场听书等,都成为非常时新的消费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不惜耗费巨资。近代上海报界文人包天笑曾说:“上海那时的风气,以吃花酒为交际之方,有许多寓公名流,多流连于此。”(注: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年,第359页。)《沪江商业市景词》也描述道:“各行贸易待评量,借作茶楼聚会场。每至午申人毕聚,成盘出货约期忙。”无论是社交还是交易,一旦与侈奢豪华的消费联在了一起,即大多带有某种功利色彩,而不再是单纯的情感互助行为。有的甚至是出于欺诈目的,通过交际酬酢谋取不义之财。

  三是盲目崇洋和讲求虚荣。随着西方文化的输入和消费方式的变化,传统的习俗受到猛烈冲击,中国人在生活方式和日常消费等方面,盲目崇洋和讲求虚荣的倾向日益明显。特别是在青年阔少中,崇洋心理十分盛行,“他们看着外国事,不论是非美恶,没有一样不好的;看着自己的国里,没有一点是好的,所以学外国人惟恐不像”(注:《大公报》1903年4月17日。)。当时曾有人作词讽剌这种盲目崇洋的行为:“洋帽洋衣洋式样,短胡两撇口边开,平生第一伤心事,碧眼生成学不来。”在交际酬酢日趋盛行的风气之下,讲面子、图虚荣的消费性格也随之产生。从当时的生活水平看,侈奢的消费毕竟只有少数富裕者能够承受,但那些并不富裕者为了虚荣,也常常摆阔气,穿时髦西装,出入酒楼妓院,而实际上是“外若繁华,中多拮据,外似有余,中多不足。”“今年之受债主逼辱者,皆昔日扬扬得意目为阔少者也”;“今之被锦绣而乘车马,饫梁肉而炫珍奇者,皆家无担石储者也。至于冠婚丧祭其素丰者,既动费不赀,其素歉者亦耻居人后,岂知争一时之体面而费数载之补苴,甚非计之得者乎旨哉?”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当时流行的商业化、功利化社会风气有着密切关系。由于“风俗日漓,见有高车驷马美食鲜衣之客人皆敬羡,即日事借贷人亦常能应之。若布衣粗食徒步独行之人,虽品行端方,文章华美,人亦望望然去之矣”(注:《申报》1876年5月22日。)。在这样扭曲的社会风气之下,迫使许多人都不得不讲求表面上的虚荣。

  四是打破了以往在消费领域中的等级尊卑观念。在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中,尊卑有别,等级森严,这种现象即使是在消费领域中也多有体现。例如服饰、器皿等被视为社会等级标志的高档次消费品,过去一般都是王公贵族、宦官士绅享用,普通民众则无法染指。如果冒然使用就会被认为是僭越,引起封建贵族的强烈不满和谴责,甚至带来不测之祸。到了近代,由于工商贸易的发展和观念意识的变化,消费已逐渐成为大众的消费,传统的消费等级观念也被打破,消费中所受到的唯一限制是金钱,只要有了钱就可以享受一切。过去,“商贾不衣锦,中产家妇女无金珠罗绮,士大夫一筵之费不过一、二千钱”,现在,“无论士庶舆台,但力所能为,衣服宴饮,越次犯分不为怪”,“向时缎衣貂帽,例非绅士不得僭,今则舆台胥吏亦有服之。一切器用必用红木、楠、梨等。寻常燕[饮]享,无海错山珍,群以为耻”(注: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46页。)。特别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这种变化更为突出。例如上海滩上“几至无人不绸,无人不缎”,“优伶娼妓之服金绣者亦几视为寻常”;出门乘轿原本是达官贵人的特权,现在则“不分贵贱,出必乘舆”,“有轿役之身分超乎轿中之人者,殊可骇也”。此时,从消费方式中,已难以分辨出等级尊卑,形成了“等威不能辨,贵贱不能别”的新局面。清末上海竹枝词曾描述说:“高车驷马过通衢,谁识当年旧博徒,冠履于今真倒置,缙绅家世半屠洁。”对于这种现象,道学之士大为恐慌,他们惊叹当时的社会“凡事任意潜越,各处皆然,沪上尤甚”,并讽刺那些僭越之人“体制之不谙,礼节之不闻……更不知冠裳为何物,妄人妄服,求欲列于缙绅之间”(注:参见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2页。)。尽管道学之士竭力反对,但这种变化仍以无可阻挡之势继续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消费方式的变革,虽伴随着许多消极的负面因素,并且产生了种种不良影响,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一变化也有其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促进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众所周知,消费水平的提高与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也互相促进。一方面,工商业的不断发展将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也改变整个社会的消费习俗;另一方面,消费需求的迅速增加与扩大,也会刺激工商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近代中国消费方式的变革需要从多方面予以客观的认识与分析。

  此外,近代新型商业文化的形成,对人们消费方式的变革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商业文化载体的商品,具有强大的活力和影响力,它在改变人们消费习俗的过程中发挥着相当深刻的影响。陈旭麓先生论及近代上海的发展变化时,即曾强调五光十色的商品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习俗乃至整个固有文化。他指出:“其实说怪也不怪,这是商品在改善人们的面貌,在熔解中国的固有文化。”(注:陈旭麓:《论“海派”》,载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8页。)从实际情况看,商业文化也确实推动了近代消费方式的变革。人们衣食住行的变化,甚或某一时期流行某种款式或消费习俗,大多是由新的商品起先导作用。这称得上是商业文化的另一种重要功能与作用。

  二、经济发展与消费观念的转变

  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人们的消费观念这一深层次上也带来了较大的变化,其具体表现主要反映于由俭趋侈的转变。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崇尚节俭和力戒奢侈是一以贯之的信条,也是社会各阶层共同推崇的道德风尚和消费观念。无论是儒家、墨家还是道家、法家,虽然在其他许多问题上都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但对待崇俭戒奢却几乎可以说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历代统治者尽管实际上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在口头上也不得不经常标榜勤俭,一般民众更是将其作为治家理家的原则。“成由勤俭败由奢”,已是家喻户晓的生活箴言和人生座右铭,被视为国之大脉、家之根基。

  崇俭戒奢有其不言而喻的合理性。因此,直至近代甚或当代仍经常看到人们加以提倡。曾国藩身为清朝战功显赫的封疆大吏,依常理当属十分富裕的官宦之家,不会重视节俭。但他却经常告诫子孙不得养成奢侈之习,并在一封家信中阐明:“大抵士宦之家,子弟习于奢侈,繁荣只能延及一二世;经商贸易之家,勤勉俭约,则能延及三四世;而务农读书之家,淳厚谨饬,则能延及五六世。”所以,崇俭戒奢关系到家庭的盛衰存亡,自然不能不予以重视,并一代一代地沿袭相传。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视角,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远方面看,崇俭戒奢又未必是十全十美的观念和习俗。上一节我们已经提到,消费需求的扩大,是刺激工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是一味过于强调节俭,消费的需求就难以扩大,工商业的发展也就受到了限制。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这种状况尚不十分明显,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产生的近代,则会表现得非常突出。因此,对俭与奢的认识应该结合当时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作出分析。只要不是超出当时经济发展的水准,适当地倡导和鼓励消费未尝不是利大于弊。对侈奢的理解同样也是如此。李剑华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不无道理,他曾经指出:“奢侈生活,是不适当的、不必要的、享乐的消费生活,而且这消费生活,是超过了其时其地一般社会生活的水准以上的。”(注:李剑华:《奢侈生活之社会学的观察》,《社会学刊》,第2卷第4期(1931年)。)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未超过当时当地社会生活水准以上,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适当的消费享受是无可指责的,而且也是属于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正常经济行为。

  就实际情况而言,戒奢与崇俭消费观念与生活方式,在历代也未必能够真正贯彻落实于生活实践中。且不说那些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一方面在口头上念念不忘崇俭戒奢,另一方面又大都过着骄侈淫逸的糜乱生活,就是一般民众在收入增加、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其生活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而不会一成不变地真正死守“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遗训式戒条。因为不断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与条件是人之天性,它必然会影响到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和生活方式的变迁。传统社会盛行崇俭戒奢的观念,同时也是与当时经济不发达,产出有限,以及抵御各种天灾人祸的能力低下紧密相关的。在产出不丰、灾年频仍的情况下,如果不崇俭戒奢,随时都会面临衣食无着、家破人亡的困境。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产生之后,各方面情况都相应发生变化,传统的消费观念当然也会出现不同于以往的改变。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代,商人以及商业文化的发展,都对传统的崇俭戒奢观念形成了较大的冲击。除了富裕的官宦、地主之家以外,唯有商人能够通过经商致富,因而商人在消费水平方面是仅次于官宦、地主的一个阶层。汉代初期的商人家庭,虽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但是却“衣必文彩,食必梁肉”,过着富比王候的“乘坚策肥,履丝曳缟”的奢侈生活,这显然与当时崇俭戒奢的社会风气不相吻合。此后,封建统治者严厉推行“重本抑末”政策,采取种种措施对商业和商人予以压制,甚至还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不准携带兵器和骑马。然而,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商业仍顽强地不断获得发展,商人也依然是民间的一个富裕阶层,在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的变革中发挥着先导作用。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较前获得更快的发展,商人不仅队伍更趋扩大,而且经济实力也显为增强,在消费方面更表现出一种与传统观念格格不入的骄奢之风。例如徽商在明中叶以前的创业阶段,因尚未在全国商界立稳脚跟,所以仍“勤俭不改其初”。而到明中叶以后,实力已臻雄厚的许多徽商,在消费方面即放弃节俭而趋于奢侈化。安徽歙县人汪道昆曾描述徽商的这一变化说:“(徽州)纤啬之夫,挟一缗而巨万,易衣而食,数米而炊,无遗算矣。至其子弟,不知稼穑之艰难,靡不斗鸡走狗,五雉六枭,捐佩外家,拥脂中冓。”(注:汪道昆:《太函集》卷55。)及至明清时期,徽商奢侈性的生活消费更是愈演愈烈。如徽州盐商,“入则击钟,出则连骑,暇则招客高会,侍越女,拥吴姬,四坐尽欢,夜以继日,世所谓芬华盛丽非不足也”(注:汪道昆:《太函集》卷2。);在徽商云集的扬州,许多徽商生活的消费甚至称得上是穷奢极欲,其“衣物屋宇,穷极华靡,饮食器具,备求工巧,俳优妓乐,恒舞酣歌,宴会嬉游,殆无虚日,视为泥沙。甚至悍仆豪奴,服食起居,同于仕宦”(注:《清朝文献通考》卷28。)。

  不过,也要看到明清时期类似徽商在生活消费方面虽打破了传统的节俭观,但却并非是缘于消费观念的根本改变,而只是一种单纯的物质享受,或者说是一种弥补其内心空虚和地位低下的消极方式。当时的徽商之所以不惜金钱,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如此奢侈,同时还耗费巨资结纳官府,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是由于社会上普遍地轻商贱商导致其内心的自卑,而自卑又造成其强烈的心理苦闷与压抑,为了得到他人重视和羡慕,徽商只有以金钱通过奢侈的生活消费,显示出与普通人的不同优势,进行自我夸耀和自我表现。即使如此,徽商的奢侈性消费,对于促使当时社会风气由俭转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明清时期,在微商汇聚较多的地区,社会风气从敦厚俭朴向浮靡奢侈的转变也更为明显。例如扬州在明初仍然“民朴质务俭……犹存淳朴之风”,而受到以徽商为主体的盐商奢侈消费的影响,俭朴的风气即逐渐向奢靡变化。董伟业撰写的《扬州竹枝词》即云:“谁家年少好儿郎,岸上青骢水上航。犹恐千金挥不尽,又抬飞轿学盐商。”由此不难看出商人的消费行为与生活方式,在当时对社会风气转变所产生的影响。又如淮安地区,也是商业较发达和商人较多之处,因而消费风气的改变也较为明显。据有关史料记载:“淮俗从来俭朴,近则奢侈之习,不在荐绅,而在商贾。”(注:乾隆《山阳县志》卷4。)这更是直接将消费习俗变化的根源,归究于那些挟资千万的富商大贾。

  到近代,新型工商业的发展与商业文化的形成,对传统消费观念的冲击与影响更加突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重商之风日益兴盛,商人不仅社会地位已明显提高,而且成为最具经济实力的社会力量,对社会风气变化的影响自然也随之更为显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受近代商业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开始逐渐发生了过去所没有的转变。

  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尽管达官贵族和富商大贾不乏奢侈的消费现象,但就社会舆论而言仍然是以崇俭抑奢居主导地位,而且也很少有人敢于公开反对这种长期沿袭的传统观念;那么到近代则开始有社会舆论公开反对崇俭,主张鼓励消费,这较诸过去无疑是一种重要的变化。

  例如在晚清上海的报刊上,就曾开展过一场有关俭与奢的讨论。传统的上海社会,与其他许多地区一样,也是“士习诗书,民勤耕织,俗尚敦厚,少奢靡越礼之举”(注:黄苇、夏林根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42页。)。但是,随着上海成为近代中国工业和商业贸易最发达的地区,这种传统的风俗即发生了改变。报刊上的文章对此多有感叹:“在他处则欲俭尚易,在上海则欲俭甚难”,其原因无疑是由于上海的商业文化对当地社会风气的影响最深。使得“上海各业中人于勤俭二字全无体会”,不仅“上等者不能俭,即降而于东洋车夫亦且不知俭”。因为在一个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中,节俭不再是一种美德,反而成为无能和寒酸小气的表现,逼使人们不得不改变以往的节俭习俗。

  现实社会的这一变化必然会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有所反映。其具体表现即是对崇俭抑奢的传统消费观念发出质疑,并提出具有近代意义的新消费观念。晚清上海报刊讨论俭与奢的问题时,有些文章就曾对传统的崇俭观念表示异议。一篇题为《论治世不必偏重节俭》的文章认为:节俭的传统美德,“可行诸三代以上,不能行之三代以下也”。“繁华之事皆裒多益寡,以有济无道也。行之何害?禁之何为?……裕国足民之道,不在乎斤斤讲求崇尚节俭,盖自有其道也。此道若得,则上下皆富矣,何至有患贫之时哉?区区节俭又何足道哉?”(注:《申报》1877年2月28日。)与此同时,有些文章则对过去大加鞑伐的奢侈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有的阐明:“夫人之奢侈者,精其食,美其服,奇巧其器具,各习是也。乃吾静夜自思,假设一邦之富人食必糙米,服必布衣,用必粗恶之具,则营业工匠自食其力之人,又何以自鬻其技能?安能各臻于富乎?民不能自富,国又何由富乎?……使诸只用朴素粗恶之物,则国仅有朴素之物,又何以臻于富耶?惟奢侈之人爱求精巧之物,是以鼓励皆精巧,又为分财与人之道也。……此实利国之奥妙,非属纸上空谈者。”(注:《申报》1874年12月1日。)显而易见,此时的社会舆论已开始从富民与富国的高度,对奢侈消费的作用与影响给予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新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还有的从民众谋生的角度,对禁奢与崇俭的后果提出了新的解释,认为“(假)使上之人纵而禁之,则资壅而不流,财积而不散,而贫民之藉贸易工作以日谋衣食者,将无所措手足矣。”“崇俭能久,此特为一身家之计耳,非长民者因俗为治之道也。”(注:《申报》1872年5月21日。)这种对传统崇俭禁奢观念的大胆否定,以及新消费观念的提出,表明人们已开始从新的视角重新认识这个古老的社会问题,并且从观念上和实际行动中都逐渐摆脱了旧的正统观念的束缚。

  但是,近代的奢侈消费也并非是一种完全正常的消费行为。特别是商人的豪华排场,实际上仍带有一些为了摆脱出身寒微而自我炫耀的成分。许多人盲目崇尚和模仿西方的生活方式,大肆挥霍,终日向往居住洋楼,出入赛马场、游乐场,徜徉于歌楼舞馆等场所。富商大贾遇有婚嫁丧葬,更是大讲排场,不惜一掷千金,只为求得徒有其表的虚名。近代上海的“商人们讲求体面排场,追求奢侈豪华,相互攀比,斗富争雄,为是得到某种优胜者的快感,为的是向人们证实自己的社会价值”(注:参见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9页。)。例如广东籍的上海买办商人徐润回粤完婚时,“上海各帮朋友亲戚送衣帽袍料不计其数,所收礼洋多至一千六七百元”,而当时上海一个中等人家的月收入仅10元左右。徐润完婚返沪后,“酬谢之酒历四五天,每日在桂花楼设四五十席,可谓一时之盛。”1905年上海另一买办商人席正甫去逝,其出丧之仪也大讲排场,《时报》曾报道其丧仪场面:“行十里路,费万金财,用数千人之力,动数万人之众,同时扰乱数百种之事业,此其声势实视阶级国之王候而过之”(注:《时报》1905年6月12日。)。1926年富商朱葆三在上海病逝,其灵柩运回浙江家乡时,场面之隆重奢侈,更甚于上面提到的席正甫,在十里洋场引起了轰动。仅在上海,灵柩经过的马路上,即设有36处路祭,送祭的仪仗队多达32种。

  民国时期由于奢侈之风有增无已,特别是上海作为消费娱乐之都,这种奢靡风气更甚,因此也受到某些舆论的批评。例如有的报纸即曾发表文章指出:“今之沪上,一般士夫无论学界或商界,每有聚数十同志创为俱乐部者。……麻雀也、牌九也、鸦片也、酒食也、叫局也,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少年子弟趋之若鹜,乐而忘返。……是直秘密之销金窟耳。”(注:《时报》1913年5月9日。)类似的消费娱乐方式,在过去多是上流社会达官贵人的享受,现在则广为流传,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而且超出了当时的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自然会受到指责。《申报》也曾载文说:“近来沪上经济之内容日就干涸,而外表则日趋奢化。酒食游戏,夜以继日,娶妾狎妓,争豪角胜。一宴之费可破十家之产,一博之资可罄九年之蓄。”(注:《申报》1913年10月13日。)

  为了抵制过度的奢侈消费娱乐观念和社会风气,民初的上海还有人发起成立俭德会,强调“救贫之本,诚非导民以俭不为功”。俭德会制订了五条戒约,即不狎妓、不赌博、不必酒肉宴客、不必华服、不轻寒素之士。京、津、苏、浙、闽等地有关人士也对此举表示支持,纷纷致函要求加入俭德会,“不一月而入会者达数百人”(注:参见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3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62页。)。有的还指出:“吾国民穷国弱至于斯极,夷考其故,皆一奢字为害也。奢嫖豪赌,一掷千金。高楼一席酒,穷汉半年粮。亦可见吾国人民之奢矣。今者俭德会出现,不特挽回薄俗,且于中国前途大有裨益。”(注:《申报》1914年2月3日。)

  舆论的批评甚至还曾影响到政府,使得政府也不得不出面对这种奢靡的社会风气表明态度。1912年5月,担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就曾亲自通令崇俭禁奢。通令先是说明“近来乃习尚奢华,贪多斗靡,豪宗富室,通都雄埠,提倡奢费,有如不及。尚朴素者,多为人嗤”;接着,通令“劝告国民,继自今衣食、日用、冠婚、丧祭诸费,必不可少者,极力从俭;其可少者,一概省之,务期多惜一分物力,即多延一分生命。官绅商富,国民之望,尤宜倡导朴素,化及全国”(注:《政府公报》1912年5月“命令第12号”。)。由于大众消费娱乐观念和习俗不同于其他问题,政府的通令在某些方面虽可产生一定的作用,但却无从根本改变这种已经广为流行的习俗。

  过度的奢侈挥霍,无论对一般家庭还是商家,显然都是一大忌讳,有许多富商即是因为坐吃山空而家道中落,最后甚至一贫如洗。人们也未尝不知其理,但在当时那种商业文化乃至整个社会趋于商业化的氛围中,不少人士又不得不为之,否则反而会被他人耻笑。

  应该看到的是,在近代消费观念发生变化的同时,崇俭抑奢的传统影响并未马上完全消失。即使是在商人当中,也有一部分依然视之为应予发扬光大的美德,仍希望坚持这种传统。例如20世纪初天津新成立的商人团体——天津商务总会,即曾订立专条告诫商人,必须“遵节俭,尚素朴”,甚至还要求商人“寻常出入上街办事及寻常聚会所用衣履,只准以布为之,不得用锦绣华丽之物”;日常饮食也“只准一饭一菜,不准甘脆肥浓,任意挥霍”(注: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册,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7-38页。)。在当时的条件下,天津商务总会对商人作出的这些规定,显得较为死板和苛刻,实际上也很难办到,但却反映了近一代部分地区的商人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的改变,并非一蹴而就,也不是全部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最后需要说明,衣食住行的变化也是消费习俗变革的反映,本文因篇幅限制对这方面的情况未予论及,拟另撰专文阐述。

  【作者简介】朱英,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 曹石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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