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牢
《大戴礼记·第五十八·曾子天圆》: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牲特豕,曰馈食。
中华传统文化的太牢是一头牛
《诗经(毛诗)·周颂·清庙之什·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飨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礼记·第十七·少仪》:其礼,大牢(与太牢同)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
四书五经,以及《周礼》、《仪礼》为准,既是反映先秦的商朝、周朝礼仪文化的重要典籍,也是后来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主要典籍,其中对祭祀的记载,说明:用一头牛做牺牲(祭品)或用在饮食中,称为:太牢,或称为:太牢一,或称为:大牢、大牢一。
太牢就是大牢
《礼记·王制第五》: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
《本草纲目·兽一·牛》:﹝牛﹞《周礼》谓之大牢。牢乃豢畜之室,牛牢大,羊牢小,故皆得牢名。
祭祀礼仪太牢也是饮食文化
祭祀礼节,也是饮食文化。如下: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客赐之飧牵,与其陈数。
《庄子·外篇·至乐第十八》:原文: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
《礼记正义·卷十二·王制第五》:按《膳夫》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谓大牢也。是周公制礼,天子日食大牢,则诸侯日食少牢,大夫日食特牲,士日食特豚。
《礼记正义·卷四·曲礼下第二》:案《周礼·膳夫》云,王日一举太牢。
《周礼注疏·卷四》:商案《玉藻》“天子日食少牢,朔月太牢”。礼数不同,请闻其说。郑答云:“《礼记》,后人所集,据时而言,或以诸侯同天子,或以天子与诸侯等,礼数不同,难以据也。《王制》之法,与礼违者多,当以经为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