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祥
【内容提要】农村钱庄是近代后期农村资金融通的重要方式,是全国钱庄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最初源于银钱兑换,但普遍产生和兴起则是农村商品经济和区域及对外贸易发展的结果。农村钱庄兴起的时间比城市钱庄稍晚,整体存续时间亦较短。鸦片战争前,农村钱庄依稀出现,鸦片战争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农村钱庄业全面形成,迅速壮大,1921-1931年间达于高峰。20世纪30年代,东北沦陷,银行势力不断向农村扩张,币制改革全面推行并最终完成,农村钱庄失却生存空间,急剧衰落。
【关键词】农村钱庄/货币兑换/早期钱庄/商品经济/商业流通
农村钱庄在近代农村旧式金融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同城市钱庄和城市金融业紧密相连,是全国钱庄业的有机成分。学人关于近代钱庄业的研究,集中于城市钱庄,且仅限少数口岸城市钱庄,广大农村地区钱庄业的研究,尚是一片空白。
钱庄业的发展和兴衰,农村和城市之间有一个“时间差”。19世纪下半叶,当城市尤其是通商口岸的钱庄业蓬勃发展时,在农村大部分地区尚无钱庄;20世纪初,当城市钱庄业被银行排挤、取代,开始走向衰落时,农村钱庄却在排挤、取代典当业,正处于发展高峰,在某些地区甚至一度与银行分庭抗礼。进入30年代,东北沦陷,华北被蚕食,银行不断向农村扩散,币制改革全面推行,农村钱庄也同城市钱庄一样,急剧衰落,不少地区完全消失。
近代农村地区的钱庄资料稀少,又十分分散、零碎,进行系统研究有相当难度,惟近年大量编纂出版的地方志,在这方面提供了不少珍贵资料。这里主要利用这些方志资料,对近代农村钱庄业的起源和兴衰,勾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一、货币兑换和农村钱庄的起源
农村钱庄同城市钱庄一样,最初也是源于货币兑换。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是市场的血液。明清时期,尤其是鸦片战争后,随着列强的入侵和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农村商品经济和商业流通加速发展,但中国古老和紊乱的货币制度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致市场血液流通不畅,严重制约商品流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
清代货币制度是不完整的银铜平行本位制度,银、铜两种金属以其本身的价值作为货币同时流通,但银两、银元和制钱、铜元的铸造以及名称、重量、成色、质量、规格极不统一。据民国初年的统计,全国各地通用的宝银名称、成色和重量达100多种,最多的如山东,就有16种,直隶有10种。①实体银两之外,又有“虚拟银两”,名目亦多。②各地银两的复杂和混乱,给交易、汇兑、资金解运和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麻烦。有人统计,从江苏拨解一笔税款到甘肃作协饷,竟然要经过9次兑换。③相对于称量货币银两而言,作为单元货币的制钱,由官府铸造,以个计值,相对简明便利。不过实际流通价值仍因其本身重量和成色而异,但问题是各种制钱的重量和成色并不一致,封建政权甚至蓄意减低其重量和成色以谋利,从而加剧了制钱价值的差异和混乱。同时,各地制钱的计数规矩及习惯繁多。所谓“千文”,实际并非一千,而是几百,两者之间有一个差额,其大小不仅地区之间不同,即使同一地区也多种多样,④繁复至极。愈到后来,货币种类和流通习惯愈益复杂。到清末民初,货币种类除了银两、制钱,又有银元、毫洋和铜元,以及各种纸币和兑换券。货币种类和名目愈复杂,市场交易、人们经济往来所遇到的限制和障碍也愈多。农民通常出售少量农副产品,以及市场上的小额交易,多是铜钱或毫洋,而牛马等大型牲畜交易、土地房产买卖或交纳钱粮、地租(货币租),通常只收银两或银元。农民必须将铜钱兑换成银两或银元,才能交租纳税或购买牲畜等。同时,包括银两、银元在内的许多货币的流通范围,也有诸多限制,往往在甲地流通的货币,到乙地就不被承认。⑤一些行商走贩所卖货款也多为散钱,返回携带不便,亦必须换成整钱。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钱币兑换才能解决。
随着农村商品交换、商业流通的发展,尤其是区域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和人们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货币兑换愈加频繁,从事货币兑换的人数不断增加,逐渐成为一种行业。一些地区开始出现专门替人进行银钱兑换的“钱挑子”、“钱摊子”、“钱匣子”、“钱桌子”。这是一些地区早期农村钱庄的萌芽。
贵州地区的银钱兑换业出现很早。宋、元后,货币兑换业已开始萌发。明末清初,省内少数民族习用白银,市场多以白银交易。银匠铺、银炉(又称煎销业)代为熔解、化验、鉴定,或以片银改铸银锭,或以大易小,以劣换优,银钱兑换业已成为市场交易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中介人。雍正至光绪初年,省内公私炉座竞铸铜钱,质量高低悬殊;清末民初币制混乱,银两成色不一,铜钱轻重各异,纸钞币值不稳,银钱兑换业者借以哄抬、抑压,扣取费用,从中渔利,进入银钱兑换业的黄金时代。银钱兑换业者,初始以铜钱数吊为本金,用绳索串成“钱串”搭在肩上,走街串巷,四处兜揽,藉以谋生。兑换对象以四郊农民为主,城镇居民次之。其后改在路边摆设“钱摊”,置条桌一张,有“钱板”数块,板上按银元、银辅币及铜元大小,凿成半圆形凹槽,每槽可装铸币100枚。这类“钱摊”,各县城镇随处可见。一些盐、米、杂货商铺亦兼营银钱兑换。
1933年“废两改元”后,贵州一些边远乡镇尚有少量银两、制钱和银元、铜元、纸钞同时流通。币种繁多,品质混杂。⑥银钱兑换业者利用不同币种材质、成色、比价及其变化,以及各地交通落后、行使货币习惯不同、某些币种的季节性需要(如春节期间各家各户需要大量铜元用作压岁钱和零星开支)等,贩运倒卖,操纵价格,牟取厚利,银钱兑换业一直十分活跃。如修文县,1935年前,主要流通银元、铜元和银毫等硬币,因含银成分不一,交换比值出现差异,银钱兑换业兴盛,经营者每逢集日,往来于县城和狗场坝、扎佐等集市,巡回兜揽,称之“吃措钱”。⑦
山西银钱兑换业的产生亦甚早。晋人擅于经商,山西一些小城镇,明中叶后即已成为大小市场的所在地,商品交换和商业流通发达。人们在纳税、购物和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进行银、钱兑换,由此吸引一部分商人专门从事银钱兑换业。山西早期的银钱兑换机构叫“钱桌”或“钱铺”、“钱肆”。孝义、平遥等地,清代前期即有钱摊、钱肆、钱店。乾隆年问,孝义钱铺、钱摊“遍及城乡”。⑧
四川在清末民初时,各地银钱兑换和银两倾销行业都相当发达。光绪、宣统年问,巴县、成都城乡的钱铺、钱摊多达三四百家。永川县属,清末民初因商业繁荣,而交通不便,土匪猖獗,进出口商所收的银元、铜元必须换成美丰银行的兑换券或粮契税券,以便携带,钱摊曾旺盛一时。到1925年,全县还有钱摊20余家,大的有铺面,小的仅一桌一椅,一个铁丝网笼子,上层放置钞票、银元、毫洋之类,下层放着各种铜钱或小钱,既轻便又安全。忠县一带,1904年后,铜元、银元开始在市面流通,从事银钱兑换的钱摊随即产生,逐渐发展到11家,分布县城内外。⑨
其它各地都有银钱兑换业。
广西在清代道光年间出现了兑换银钱的找换店。进入民国,因流通货币种类增多,有铸币、纸币,还有外国纸币,为找换店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数量最多的是梧州、南宁,1934年分别有找换店68家和64家。桂林、柳州、龙州、玉林、百色找换店也不少。⑩广东中山,光绪年间有“钱台”,以收买白银、铜钱,兑换双毫、大洋、铜仙、外币为业。⑾河南鲁山,1897年后,有的商行、盐号开始兼营金融业务,有的集市设有“银钱桌”,买银卖银,兑换货币,从中赚取回扣。⑿江西萍乡安源,1903年开始出现“钱担子”,外形为二尺五六寸高、一尺五六寸见方的两个立柜,专门从事整换零或零换整的银钱兑换。⒀湖南湘乡县城和永丰、娄底、谷水、杨家滩等较大的市镇,民国初年有俗称钱贩子的现钱经纪,从事钱币兑换。⒁
随着银钱兑换业的发展,在四川、河北一些地区,还出现了以钱币兑换为主的“银市”、“钱市”。四川爽江,除县城四厢街道和各场镇散布的兑换店外,县城另有兑换店铺集中的钱市,兑钱点多则上百,少则几十。垫江钱市设在轩辕庙,也是银钱兑换,本小设摊,本大开店;有专营,也有店铺兼办。⒂河北昌黎、乐亭、卢龙、抚宁、清苑等地银市(钱市),最初也是源于货币兑换,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货币制度的演变,活动内容和性质逐渐发生变化,由银钱兑换转为货币投机或资金融通。⒃
在兑换业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钱桌、钱摊、钱挑子等,通过银钱兑换赚取佣金、差价和利润,逐渐增加资本,扩大营业规模与范围,在银钱兑换之外增加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部分钱桌、钱摊、钱挑子由此发展和演变为钱庄。
四川各地,早期钱庄、银号多从换钱业、倾销店发展、演变而来。1892年,巴县知县规定,流通的银两必须以新票银为准,外地流入的银两,必须改铸成新票银方准行使,倾销业顿行发达。1903年前后,四川自铸银元、铜元,市场流通的银两、制钱逐渐减少,银两倾销和银钱兑换业务萎缩,钱铺和倾销店利用其与商号的密切关系,兼营存放款业务,开始向钱庄、银号转化。四川首家钱庄“同生福”,就是在1896年由巴县一家钱铺改建的。同时,铜元、银元兑换业务兴盛,由此产生新的钱摊、钱铺,其后也逐渐演变为钱庄。如忠县、资中分别在1904年和民国初年开始出现的“换钱摊”,后来有的扩大营业,开展存放款业务,从钱摊演变为钱庄,忠县还成立了“钱业公会”。⒄
贵州省内最初的钱庄,都是由钱摊演变而来。遵义刘某,先由换钱摊起家,后来身背钱袋,走街串巷,经营短期高利贷款,因无固定门面和正式招牌,俚称“过街银行”。1896年,黎平县官银铺主持人自办银钱兑换业务,辛亥革命后在县城开设商号,兼营存放款和汇兑业务,实际上就是一家钱庄。1899年开始设于贵阳南门的一家银钱兑换铺,约在1923年扩大规模,经营存放款和汇兑业务,并改称“钱庄”。⒅
山西在道光后,一些本钱较多的钱桌、钱铺、钱肆,相继发展为钱庄。他们扩大和增加业务,除了银钱兑换,又替商户保管货币,并受托办理商户支付事宜,签发钱帖、钱票,成为各商支付中介。同治光绪后,一些大的兑换商又将代管的钱币出借,经营存款和放款业务。这样,货币兑换商又从支付中介发展为信用中介。⒆
山东阳信,钱业机构在清末称“钱桌”,民国初年改称“钱铺”,后又改称“钱庄”或“银号”。⒇名称的改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从钱桌到钱铺、钱庄的发展、演变过程。
广东惠阳、高要、潮阳、揭阳等地的钱庄,都是由小型兑换业发展而来的。潮阳的银钱找换业者最初在县城和集镇摆摊,继而扩大业务,发展为找换店,专营银钱找换,也有的兼营存贷业务,逐渐发展为钱庄。在揭阳,钱庄又称“银钱庄”或“汇兑庄”,也是从银钱找换和汇兑发展而来。高要自1888年后,因广东自造银元,印制粤钞(俗称“毫券”),出洋华侨及进口洋货渐多,商家自开银铺,经营银两、银元以及各种洋币的兑换,后来这些银铺逐渐变为钱庄。[21]
福建龙溪、海澄一带,清末有专营银毫、铜钱兑换的“钱柜子店”(也称钱店)。进入民国,市面纸币、铸币相间流通,货币兑换业务减少,钱店受到冲击。到1915年,钱柜子店纷纷停闭,或转营钱庄、银号,于是出现了首家钱庄。[22]
江西新淦、兴国、浮梁,湖北黄冈等地的钱庄,前身不少也是钱店、钱铺,最初只是兑换银钱,后来才增加存款、贷款,名称亦随之发生变化。新淦钱业商,清末称“钱桌”,民初称“钱铺”,后来逐渐改称“钱号”或“钱庄”,并按规模大小和业务范围分为汇划庄、钱号、零兑庄三等。铅山钱庄中,资本最多的4家均超过20万元,但最初都只兑换零星银钱,后来才增加存放款业务。兴国的钱店也是源于零星银钱兑换,以后逐渐发展到存款、抵押、放款、出票、汇兑以及买卖金银、银元等。浮梁大部分钱庄集中于景德镇,清代中期,各地商贾云集于镇,商贸活跃,工商行号、钱庄、票号鹊起,其中帐帮源于民间高利贷,钱庄源于兑换业,票号源于汇兑业。[23]湖北黄冈的钱庄,也都是由单纯兑换扩大到经营存放款而演变产生。[24]
资料显示,钱摊、钱铺是钱庄的先驱和萌芽,许多地区最初的钱庄,都由钱摊、钱桌、钱挑子、钱铺、钱店等发展演变而来。农村钱庄产生后,各地发育程度和发展水平,高低不一,大体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钱庄业发展到了较高水平,钱摊、钱桌等初级状态的金融机构已被钱庄取代,全部退出了历史舞台,甚至在近现代文献中,已不见踪影(也许该地钱庄并未经过钱桌、钱摊的发展阶段)。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大部分地区,以及四川、山西部分地区,都属于这种情况。前述福建龙溪、海澄,自1912年后,原来专营银钱兑换的“钱柜子店”纷纷停业,或转营钱庄、银号。到1929年,两县有钱庄五六十家,而钱店消失。广东中山,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乡民出洋谋生日多,侨汇增加,小榄又有生丝出口,推动了银钱业和汇兑业的发展,以及“钱台”的演变。除部分钱台转换为银钱庄外,华侨投资开设钱庄亦多,先施、永安两家百货公司亦在县内开设银业部,办理储蓄、保险和抵押贷款。1924—1930年,全县有银钱庄号48家,原有钱台被迫退出历史舞台。[25]
山西晋中地区,清代初期,各县遍设钱铺,为商民办理少量银钱存放款或零星兑换。到清中叶,钱铺营业范围扩大,资本增加,名称改为钱庄或银号,并在有的地区取代了钱铺(钱肆)。如交城,清末有钱铺数家,民国初年,随着皮毛生意的兴旺,又增加12家。到1921年,钱铺全部被银号取代。孝义在乾隆时“遍及城乡”的钱铺、钱店(或钱摊),以后逐渐发展为专业钱庄。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的更由钱庄改组为规模更大的“银号”。另外又有专司工商业户存放款业务的“帐局”,钱店、钱摊被彻底淘汰。[26]
四川泸县,清末民初,城乡均有钱庄(钱铺),仅县城大小河街至东门口即有15家,乡场也很普遍。自钱庄、银行兴起,钱铺即被挤垮而消失。[27]
第二种情况,钱庄已经发育、形成,但钱摊、找换店继续存在,形成钱庄和钱铺、钱摊、找换店并存局面。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少数地区,其他各省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地区,就是如此。有些地区钱庄和钱铺、钱摊的区分亦不甚明显,连名称也相当含混,如河南淇县,钱庄亦称银号、钱铺、钱桌;山西孝义,钱庄也称钱铺、钱店。[28]
江苏江都,清末民初,随着米业、木业的发展,资金周转加速,钱庄兴盛,但钱铺、钱摊仍存。民国初年,米镇仙女庙有钱庄30余家,钱摊子亦达20余处。[29]
广东潮安,银钱庄始于20世纪初,1920年后,商号兼营银钱庄日多,1925年后,因废银两为银元,废制钱为铜仙,货币相对单一稳定,兼营的银钱庄逐渐变为主营,1930年进入全盛期,不过找换店仍占有一定比重。该年有票庄12家,息庄41家,收找店23家。[30]潮阳、龙川情况相似。潮阳一直是钱庄、收找店并存。晚清至1939年沦陷前,全县先后开设过15家钱庄,同时在1941年前,全县有收找店23家;揭阳在钱庄产生和发展起来后,县城和集镇仍有找换摊点,不过其地位发生变化,由先前的钱庄“先驱”变成了“附庸”;龙川在清末至民国期间,主要集镇均同时设有钱庄和钱铺。[31]
江西浮梁钱业的特点是,钱庄产生时问早,数量多,种类齐全。景德镇早在明末清初即有钱庄,1912—1927年间,全县钱庄多达80余家,除景德镇外,其它集镇和商品集散地,都有钱庄。根据资本大小,钱庄分为福、禄、寿三个字号(等级),另有资本较小的“水钱庄”,以及资本更小的钱摊,又分为固定钱摊和流动钱摊两类。后者走村串户兜揽生意,俗称“钱贩子”。[32]
湖南望城县,民国初年,钱庄有设固定门面、流动和商行附设等3种形式。所谓“流动”,也是走村串户的钱贩子。祁县光绪初年已有钱庄。1919年有钱庄11家,但还有不少钱贩子。1936年县城有钱贩子10余家,有专营,亦有兼营,以一桌一椅摆于街道或市场,进行货币兑换,也有的经营借贷业务。[33]
四川金堂,据统计,1924—1945年间,有钱庄l2家,资本45100元,钱铺、钱摊46家,资本45200元。二者资本实力不相伯仲。绵阳、江油、三台、安县等地,钱业中规模较大的,早期称银号、帐庄,后来称钱庄;规模较小的称钱店、钱摊。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前,钱店、钱摊十分普遍,各县城乡都有,少则一二十家,多则四五十家。据1936年的调查,三台全县有银钱业57家,股本法币30—200元。显然绝大部分是钱店、钱摊。[34]
贵州农村地区钱庄数量不多,发展水平不高,大多是钱庄和钱铺、钱摊并存。据不完全统计,赤水截至1940年,先后开办的钱庄有10家,钱铺、钱摊亦有10家,遵义则除了钱庄,同时还有流动钱贩。[35]
陕西陇县,钱庄分为汇划、挑打、零兑庄3种,汇划庄是大钱庄,并能发行庄票,还有汇划总会。挑打庄是小钱庄,零兑庄仅能兑换辅币,亦即找换店。[36]
黑龙江呼兰,20世纪初,钱业除钱庄外,还有“钱桌子”(俗称“钱匣子”)。1926年县署规定,钱桌须商户作保,每桌每月交费4元,当时登记的钱桌有10张,次年增至15张,1928年有12张。[37]
第三种情况,钱业的发育、形成尚停留在货币兑换和小额借贷阶段,只有钱店、钱摊、钱桌子等,而未有钱庄产生。
这种情况在钱庄业较发达的沿海及东南地区,已经罕见,只有少数或个别县区存在。如江西宜丰,没有专营钱庄,只有附设于商号的钱铺,一般设于纸行、货店。[38]西南、西北各省,则有不少地区仍停留在货币兑换阶段。
广西临桂、永福、灌阳、龙胜等地,都主要是兑换钱摊。临桂在嘉庆年间,已有9家钱铺,清末增至24家,但未见钱庄。灌阳在民国时期,县城有银铺兼营的钱柜,办理兑换业务,但业务量不大,亦无钱庄。永福县城虽有几家“钱庄”,但资金微薄,仅在圩期摆摊设点,经营小额兑换业务,称作“钱摊”更确切。龙胜则仅有1家钱币兑换店。[39]
四川夹江,民国时期县城有钱市,兑钱点多则上百,少则几十,四城街道还有不少分散的兑钱店铺,各场镇亦有,数量仅次于县城。但这些兑钱店铺始终没有发展扩大为钱庄。[40]丹棱、南部等县情况大致相同。南部县城乡,清末民初均有换钱铺和换钱摊;丹棱钱业经营,资本少者摆摊设点,资本多者开设店铺,但两县均无钱庄。[41]
至于云南、贵州等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不仅钱庄少见,兑换摊点也不多。云南蒙自、江城,只有兑换摊(所),而无钱庄;梁河也只有商店兼办的汇兑。[42]前述贵州修文,虽然被称之为“吃措钱”的兑换业相当兴盛,但始终未有钱庄,1935年后,兑换业亦消失。[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