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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的考古学观察
发布时间:2008-11-10 8:25:00   来源:国学网    

  卫斯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

  【提要】本文从“陶寺城址”的“王都”气魄与观象台基址的发现;“尧都”当时在临汾盆地的社会基础与地位;史前“农业革命”为唐尧时代的到来预作的历史铺垫;陶寺遗址中的“王墓”;“陶唐氏”的“龙”崇拜与“蛇型原龙”;陶寺遗址发现的“青铜器”与“陶文”六方面的考古观察,最后认定,陶寺城址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初期国家权力中心已经形成的标志。作为“都城”,这座“都城”的主人只能是“唐尧”。

  【关键词】陶寺遗址   尧都   文明起源   国家

  众所周知,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在夏禹前,文献记载还有尧、舜。尧都在那里,舜都在那里,这是弄清中国文明肇始之地和其发展脉络之关键。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国家之声誉、民族之威望。人们通常把“城市、文字、金属器、礼制器物”等作为文明起源的主要因素,即国家起源的标志。但某一文明的起源,除了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之外,同时受制于这一地区原始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进程。在不同历史地理条件下所诞生的文明,其表现的物化形式是不一样。所以,我们不必将文明起源的视野,仅仅局限于“三要素”(城市、文字、金属器)或“四要素”(加“礼器”)上,有必要将其拓展到该地区物质文化遗存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应当尽快从坛坛罐罐的描述和对比中走出来,重视从考古发掘和分析中拓宽提炼各种社会文化信息的广度和深度”(1)。摆脱以器物类型学为“文化遗存”硬性定性的作法。在拙作《关于“尧都平阳”历史地望的再探讨》一文中,笔者已经提出:“陶寺遗址有可能就是‘尧都’之废墟——古唐国国都的所在地”⑵。下面笔者就依据陶寺遗址的相关考古发现,结合“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观察之一:“陶寺城址”的“王都”气魄与观象台基址的发现

  陶寺遗址位于汾河以东,塔儿山西麓,山西襄汾县城东北约15华里许的陶寺村以南。遗址包括中梁村的全部、东坡沟村的西北部、李庄村的东南部地区。遗址东西约2公里,南北约1.5公里,总面积在三百万平方米以上。其地理位置与史载“尧都平阳”的地望相合,其早期遗存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为公元前2200——2400年之间(3),与帝尧——陶唐氏生活的年代相当。但据此就说陶寺遗址就是帝尧当年在陶唐建都的地方,并不能令人信服。关键是要找到帝尧当年所建的都城。陶寺遗址经过近三十年的考古发掘,不仅发现了陶寺文化的大型墓地、分级墓葬以及各种礼乐重器、铜器、有文字陶器等大批珍贵文物,而且于2002年冬,在发现中期城址的基础上,又发现了早期小城。2003年在陶寺中期小城内墓地以南、中期大城中心点以东625、以南622米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座大型建筑基址——古观象台基址,为进一步揭开陶寺遗址的深秘面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陶寺中期城址:大城平面为圆角长方形,东西长约1800米,南北宽约1500米,面积约270万平方米。小城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中期城址总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古观象台基址面积约1400平方米。

  早期小城:“南北长约1000米,东西宽约560米,面积56万平方米。”贵族居住区设置在小城的南部,紧靠南墙Q9、Q11、Q10和西墙南段Q8,大致分为东、西两个小区。下层贵族居西区,上层贵族居东区,东区即“宫殿区”。据发掘者报告:“西区位于早期小城的南部,Q8以北,Q9和大南沟西岸以西,总面积在1.6万平方米左右。已探出面积较大的夯土建筑多座,IT2017解剖的房子基坑长方形,总面积为300平方米。中央是两间并列的半地穴式圆角方形房子F9—F11,可能是一套双连间的房子,边长各5米,两间室内总面积约50平方米。房子门道可能向东南,时代为陶寺文化早期。其周围灰坑里浮选出大米,说明西区的居民也不是普通的平民,而更有可能是下层贵族。”“东区为宫殿区,位于早期小城的东南部、下层贵族居住区以东,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但实际上宫殿区的核心建筑区主要设置在该区的西半部,即早期小城的中南部,约5万平方米。宫殿区的东半部靠近Q4的地带无建筑以及建筑垃圾,却有相对集中的灰坑,可能是生活垃圾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IT5026、IT5126所解剖的壕沟里堆积的大量建筑垃圾中,出土了三大块篦点戳印纹白灰墙皮和一大块带蓝彩的白灰墙皮”(4)。说明小城内当年不仅有宏伟的宫殿,而且宫殿建筑的墙壁曾有彩绘。可见,宫殿主人的身份与地位。

  古观象台基址:编号ⅡFJT1,发掘者称其为:“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该建筑形状为大半圆形,面积约1400平方米。原有三层台阶,现仅存基础。第一层台基基础的第一道夯土墙,也即最外侧夯土墙,其外缘距圆心25米。第二层台基基础的第二道夯土墙,距台基圆心半径22米。第三层台基基础的第三道夯土墙,距圆心半径12.25米。在第三道夯土墙与生土台芯之间,筑有一道夯土柱,揭露部分共计11个,自北向南排列成圆弧状,编号为D1—D11 ,距圆心半径10.5米。夯土柱全部用夹杂料礓快的褐色花夯土筑成,质地坚硬,D11密度为每立方米1.6吨。D11西边D12和D13拼接为一体成一道墙。夯土柱平面以长方形为多,长度多为1.3米左右,宽度多在1米左右。夯土柱D1—D11之间有10到缝隙,缝宽多在0.2米。各缝之间缝中线夹角为6.5、7、7.5、8度,其中以7.5度为最多。台基圆心,经GDP定点测量,确定为:北纬35°52′55.8″,东经111°29′55.1″,海拔572米。其中东3、东4、东6—东10号缝所对应的崇峰(俗称塔尔山)上的山头,其在夹缝中的观测点皆交汇在台基圆心点。东5号缝正对崇峰主峰塔尔山(海拔1491.6米)⑸。

  毫无疑义,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ⅡFJT1是一座古观象台基址,非“王都”所不能有!正如发掘者所云:大型建筑ⅡFJT1古观象台基址“是迄今发现的中国史前文化中绝无仅有的一例。”⑹“这些高规格的宫殿、宗教和天文历法有关的建筑设施,应当是‘王都’级聚落所具备的标志性建筑。(7)从观象台的大半圆形建筑形状和三层台阶结构来看,笔者怀疑,这三层台基基础的三道夯土墙的外圈可能分别与《周髀算经》中的七衡图中所说的“内衡(夏至圈)、中衡(二分圈)、外衡(冬至圈)”有某种联系(在此不作赘述,以后将专文探讨)。目前,考古工作者与天文史家虽然对观象台进行了实地观测,但对观象台的科技含量还远远没有揭示出来。《史记·五帝本纪》云:帝尧曾经“分命羲仲,居郁夷,曰暘谷。敬道日出,便程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中春。其民析,鸟兽字微。申命羲叔,居南交。便程南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鸟兽希革。申命和仲,居西土,曰昧谷。敬道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虚,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昴,以正中冬。”(8)由此看来,唐尧时期,不仅在首都设有主观象台,而且在东、南、西、北之暘谷、南交、西土、幽都设有“观象分台”。其在天文历象观测方面已取得相当成就。这在距今四千二、三百年以前,的确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ⅡFJT1观象台基址的发现,更进一步增加了陶寺城址为尧都之墟的可信度。同时,也说明司马迁《史记》对“五帝”历史的记述,绝非空穴来风!

  通常,一般学者都把城市的出现作为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这样评价城市的出现:“在新的设防城市的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壕沟深陷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说文》云:“城以盛民也。”《释名》说:“城,盛也。盛受国都也。”《吴越春秋》云:“尧听四岳之言,用鲧修水,鲧曰:‘帝遭天灾,厥黎不康,及筑城造郭,以为固国。’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其实我国先民造城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也许《吴越春秋》所云的“城郭”不是通常意义下的仅有城垣的城,而是对“国都”之城的特指。

  目前,在河南郑州西山发现的一处仰韶文化晚期古城址,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尚存的北半部圆孤形走向,城垣总长约300米。城内发现大量房址,面积多数在三、四十平方米,最大的一座达100平方米左右。有的房基下埋置小孩、牲畜或放有粮食的陶罐作为奠基。还发现死者被弃葬于灰坑里的现象,有的尸骨不全、身首异处。西山城址属仰韶文化晚期秦王寨类型,始建和使用的年代约在公元前3300——2800年间(9)。此外,在长江中游发现的大溪文化时期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址,面积约8万平方米,平面也呈圆形,其年代约在公元前4000年(10)。

  尽管郑州西山古城与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不能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相比。“这实际上是史前聚落群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时期的城,实际上是某一地区范围内的聚落中心。这一时期的‘城’,虽然不具备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城市’的许多功能,但它是史前阶段某一地区提前迈向文明社会的标志,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地位(社会基础主要包括政治、经济两个方面),一切原始文明的因素都孕育其中”(11)。陶寺城中的大城套小城、小城有宫殿,城中有专门用于祭祀和观测天象的“神台”,正是文明社会成熟的表现,也符合作为“王都”的基本条件。

  目前,华北地区发现的与陶寺中期城址年代大体相当的龙山文化古城约20座,10万平方米以上至20多万平方米的城址仅5座,三、四十万平方米的仅2座(12)。在长江流域发现的与陶寺中期城址年代大体相当的屈家岭文化城址有6座,20万平方米至25万平方米的城址有3座,唯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南北长约1200米,东西最宽处1100米,面积约120万平方米(13)。不用拿陶寺中期城址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华北龙山文化时期诸多古城址相比较,就是拿陶寺文化早期小城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华北地区发现的诸多龙山文化古城相比较,其似乎已透析出“王都”气息。如果拿陶寺中期城址的面积和其所具备的功能与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作比较,同样陶寺中期城址也显示出“王都”气魄。它比天门石家河城址大一倍半,抵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新发现的大城约9个(14)。如此规模宏大的陶寺城址,“它的存在表明,当时已经形成了一个比氏族部落领导集团远为强大有力的管理机构,它能够调集大量人力、物力来兴建这个巨大的建筑工程,并且有能力调集足够的军事力量来守卫这座城。而‘筑城以卫君’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陶寺城址的兴建似可作为一个初期国家权力中心已经形成的标志”(15)。

  由此可见,陶寺城址是目前国内发现年代最早、规模最大、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研究期望值最高的一座古都城遗址。那么这座“都城”最早的主人是谁呢?无论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还是从考古学角度分析,只能是“唐尧”。那么,以“陶寺”为中心,方百里之内,必然会有许许多多以“陶唐氏”文化为特征的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存在。这些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政治、经济,文化必受制于“陶寺”中心的管理。《史记·五帝本纪》所云唐尧统治下的“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正是这一情况的真实写照。否则,“唐尧”不会产生,“尧都”也不可能出现。

  观察之二:“尧都”当时在临汾盆地的社会基础与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在晋南地区已发现的陶寺类型龙山文化遗址有70余处(16)。主要集中在临汾盆地塔儿山(崇山)周围的汾、浍地带,遗址的分布特征表现为数量多、规模大、且十分密集。这些遗存都是当年一些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居址。正是这些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出现,才奠定了陶寺城作为“王都”的社会基础和地位。

  现已发掘过的曲沃县东许聚落遗址,位于汾河以东,浍河以北,滏河以南之平原上,总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17)。位于塔儿山以南,滏河以北的翼城县南石—曲沃县方城聚落遗址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18)。位于侯马市东南四公里的浍河两岸的乔山底聚落遗址,面积约50万平方米(19)。距离陶寺遗址都在三、四十公里范围之内。

  此范围内未经发掘的大型聚落遗址尚有:翼城县天马遗址约500万平方米;古城遗址约120万平方米;郭家坡遗址约105万平方米。曲沃县安古遗址约80万平方米;东下环遗址约80万平方米。翼城县河云遗址约80万平方米;西石桥遗址约56万平方米;南丁遗址约54万平方米。曲沃县西白集西—西白集东遗址约40万平方米。翼城县西王遗址约36万平方米;下高遗址约28万平方米;古居遗址约28万平方米;南垣遗址约24万平方米;感军遗址约20万平方米;牛家坡遗址约15万平方米;南橄遗址约12万平方米。曲沃县西阎遗址约12万平方米等等(20)。此外,在汾河东岸、临汾盆地北端也发现了大面积陶寺文化聚落遗存——洪洞县侯村遗址约40万平方米(21)。在汾河下游的新绛县、河津也均发现大面积陶寺遗存,新绛县古堆遗址属西王村III期文化—陶寺文化晚期遗址,面积约24万平方米(22)。河津市庄头遗址含陶寺遗存,面积约20万平方米(23)。

  诚然,上述遗址的内涵多数是单一的陶寺文化遗存,也有部分是与仰韶、庙底沟二期共存,但这正好说明了文化传承的先后关系。众多的陶寺文化大型聚落遗址在汾浍三角洲地带的存在,不仅反映出“唐尧”末期社会分化加剧,阶级矛盾日趋尖锐,一批高层次的农耕部落聚落(东许遗址、南石—方城遗址、天马遗址、古城遗址等面积较大的聚落遗址也有可能出现城垣)与二三级农耕部落聚落并存,形成对立格局和主从关系,更主要反映出“尧都”陶寺城在这为数众多的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中,不仅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雄厚的经济基础,而且占有政治统治核心地位。

  就目前而言,全国所有发现这一时期大型农耕部落聚落群的地区,无论是长江下游浙江余杭西部发现的良渚文化遗址群,还是湖北天门石家河发现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遗址群,都无法从分布密度及广度和群体数量及个体质量上与陶寺文化遗址群相比。良渚文化遗址群是目前所知良渚文化最大的一处核心聚落,甚至在良渚文化中居于类似“首府”性质的地位。其背靠山丘,面向平原,在东西10、南北5公里的范围内,较密集地分布了50余处良渚文化遗址,按遗址面积统计,近1万平方米及其以下者29处,1万至近5万平方米者17处,5万至近10万平方米者5处,15万和30万平方米者各一处。有人认为这一核心聚落“当为未建城垣护卫工程的都邑”(24)。但50余处良渚文化遗址面积的总和还不抵一处陶寺遗址面积大。笔者在《关于确定中国稻作起源地“三条标准”的补充——续说“中国稻作起源于长江中游” 》一文中,分析长江下游太湖地区至今尚未发现史前城址的原因时指出:“为什么地处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一期就出现了像城头山那样规模宏大的古城,而与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时期大体相当的良渚文化时期,在长江中游已是城池林立,而长江下游还不见一座城垣呢?这虽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涵在内,但最根本的一条,是与这一地区农业经济基础不发达有直接关系的。”(25)

  由此可见,汾、浍三角洲大型陶寺文化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成片出现及陶寺城垣的构筑也正好说明龙山文化时期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高度发达,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临汾盆地边缘地带出现的大型陶寺文化农耕部落聚落群是“唐尧”权力扩张的结果,或者说是“陶唐文化”传播、渗透的结果,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唐尧时代”古唐国势力范围的大小。

  观察之三:史前“农业革命”为唐尧时代的到来预作的历史铺垫

  为什么说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毋庸多说,构筑规模宏大的城垣,建造富丽堂皇的宫殿,不仅需要高超的技术,而最根本的条件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所谓物力,粮食是最主要的。而粮食的来源必须有发达的农业经济作保证。从一般意义上讲,原始农业的发生,实际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的一场革命,故而有人称之为“农业革命”。这场革命的产生,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而且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环境。首先使新石器时代之初出现的小规模、疏散式、不稳定状态下的农耕部落,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物质条件的逐步改善,在其首领的带领下,又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甚至整体迁徙自己的部落,去开拓新的领地。从而使其居住地进一步稳定,部落规模进一步扩大。其周围一些生产技术落后,经济势力薄弱、人口较少的农耕部落就会随之向其靠拢。此时,一个较大的农耕部落聚落就可能形成,“农村”开始出现。假若诸多的、规模较大的农耕部落聚落汇集一方,即许多“农村”连成一片,聚落群即已形成。聚落群之间必然会发生利益上的冲突,这就需要有一个能被诸多聚落群信赖的核心聚落群首领出面调停。这个核心聚落群无疑在政治上、经济上是最强大的。这个核心聚落群的首领无形中在政治上就赢得了一方诸多部落聚落群领袖的地位,“王”也就随之产生了。“尧王”的出现,正是在诸多农耕部落聚落群的拥戴下产生的。“尧都”的构筑和宫殿的建造正是“尧王”麾下诸多农耕部落聚落群出资、出力,团结战斗,共同奋进的结果。所以说,坚实的农业基础夯实了陶寺城垣的根基。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那样:“由新石器时代农业发生到文明起源,中经由生产力之继续发展而出现的革命,由部落、农村结合为国家、城市。”“文明起源毫无例外地必须以农业革命为基础,定居地方以农耕,游徒部落以畜牧,都要达到食物生产者的阶段,然后才有转入文明的可能”(26)。

  从农业考古发现的资料来看,可以说,原始农业在河东地区的提早发生及原始农业所形成的财富积累为帝尧时代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1976年地处中条山腹地的下川中石器文化遗址出土了三件研磨盘和7件锛形器,以及作为研磨用的磨锤等(27)。下川遗址的年代下限为距今16000年。“下川遗址出土的锛形器是我国新石器时代主要农业生产工具石锛的先祖。以农业生产工具为代 表的新 石器时代的磨制石 器可 以 在下川文 化中见到祖形”(28)。“研磨盘在下川文化中的出现,代表了我国黄河流域粟作文化的先声”(29)。

  1926年,在“嫘祖”的故乡夏县西阴村曾发掘出有明显人工割裂痕迹的半个蚕茧标本(30)。西阴遗址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

  1931年,在同尧舜为同时代人的周之先祖“后稷”的家乡、即“后稷”当年的教稼之地稷王山附近,西侧20公里的万荣县荆村遗址,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碳化高梁标本和粟类炭化物(31)。用一位美国学者的话说:“早在纪元前二千五百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的华北就已经开始种植高梁了(32)”。

  1989年10月—12月,山西省考古所侯马工作站在位于侯马市东南4公里的乔山底遗址,发掘了两座早于唐尧时代的大型谷仓,两座谷仓F1、F2均位于浍河南岸的第Ⅱ发掘区,两仓相距11米。两仓均为口小底大的袋形坑,F1底部近椭圆形,东西径5.6米,南北径5.85米,残存深4米;F2底部为圆形,直径6.4米,残存深4.75米。F1、F2的底部都铺有一层红烧土防潮。红烧土上有木板腐朽后留下的白色木灰。谷子是在粮仓中部的白木灰上发现的。F1谷子堆积范围直径为2.4米,F2直径为3.5米,中部堆积较厚,约30厘米,谷子已全部炭化,但粒粒可数,清晰可辨。初步测算F1容积在25立方米以上,F2容积在40立方米以上(33)。虽然粟类作物早在裴李岗文化时期(34)、仰韶时代的遗址中就屡有发现,粮仓在山东胶县三里河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也发现过(35),但规模和数量根本无法与乔山底F1、F2相比。

  如此之大,技术处理如此之严的大型粮仓在乔山底遗址的发现说明了什么?从粮仓本身所提供的信息看,它不仅反映出在帝尧时代来临之前,在临汾盆地塔儿山周围汾、浍地带所生活的原始农耕部落在农业革命过程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而且反映出各部落联盟在农业革命过程中都形成了一定的严密的组织形式,粮食的剩余作公共财富的积累是“农业革命”的标志性成果。粮食产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诸如:畜牧养殖业、手工纺织业、远程贸易业(陶寺中期小城内M22已发现货贝)等的发展,而更重要的是诱发了部落盟主的贪婪和对公共财富的占有欲。利益上的分配不公与贫富差别从此产生。部落盟主在部落内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旦形成,其家族成员或其亲族成员就会在部落内部高人一等。部落成员之间就形成了等级差别。相持不下,阶级矛盾的产生就孕育其中了。虽然,现在我们不能直接看到帝尧时代到来之前,各聚落群首领,即部落盟主是如何支配或占有公共财富的,但我们可以看出,在帝尧时代到来之后,由原始农业所积累的财富,并通过各聚落群首领汇集起来所产生的巨大作用,这个作用不仅使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转变,更直接作用于人类文明的出现。

  曲沃县东许陶寺文化聚落遗址发现的袋状窖穴粮仓,底部平面形状为圆角长方形、长约4.00、宽3.4、深2.8米。其底部还发现了6个排列有序的人头骨,6个头骨均属成人。仅存头骨,均无肢体,绝非正常埋葬。人的头骨发现于贮存粮食的窖穴之中,且用贮存粮食的陶器置于头骨之旁,这极有可能是原始居民祭祀谷物神“稷”的献祭之处(36)。

  1978年秋至1980年底所发掘的陶寺墓地,有14座墓随葬猪的下颌骨,少则半个或一副,多的十多副,最大的一个墓(M3084)埋30副以上(37)。象征财富最具代表性的动产——猪,作为随葬品在陶寺墓中的发现,无疑具有贫富对比的意义。此外在陶寺遗址中还出土了呈三角形的犁形器(38)。这从另一角度反映出陶寺文化中农业生产工具的先进性。

  上述诸多与农业考古有关的发现,虽然尚不能涵盖河东史前农业的方方面面,但上述遗址与陶寺遗址同处一地理区域之内,多数发现从时代上讲处于陶寺文化之前,尤其是下川中石器文化遗址发现的研磨盘、锛形器、磨锤等,更是我国农业起源的最早物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深层次的地域文化积淀,为迎接帝尧时代的到来,陶寺文化的出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预作了历史的铺垫。

  观察之四:陶寺遗址中的“王墓”

  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建立中国文明起源模式的理论框架,少不了对占国家最高统治地位“王”墓材料的分析。“王”的出现无疑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国之都”、“国之本(民)”的存在。同时,又反映出君(王)与臣、臣与民、富与贫等级观念的建立和私有制初期发展阶段所出现的阶级矛盾。陶寺墓地约3万平方米,现仅发掘了一小部分。即已发现墓葬1000余座,其中大墓只占1.3%弱,中等墓占11%强,小墓87%以上(39)。同中原许多地方的龙山文化墓地一样,占墓葬总数98%以上的中、小型墓葬,随葬品缺乏,特别是不使用陶器随葬。而与中、小型墓截然不同的是,大型墓不仅有丰富的随葬品,包括彩绘陶器、彩绘木(漆)器等具有高超水平的工艺品、而且有显示墓主身份及地位的玉钺、石钺和礼乐重器,贫富差别与阶级对立十分明显。正如有些学者所云:“陶寺墓地各类墓‘金字塔式’的比例关系,应是当时社会结构的反映。”(40)

  在陶寺墓地已发掘的数百座墓葬中,有六座明显超出一般墓葬以上的大墓。一般墓葬长2米左右,宽不足1米,而这类大型墓长、宽往往在3米和2米以上。墓中间置椁,有的墓安放死者前,还在椁底铺一层朱砂(41)。六座大墓的葬具均遭后期破坏,从3015号大墓残存的情况来看:出土各类随葬器物178件,包括陶器14件,木器23件,玉石器130件(内石镞111件),骨器11件。另有30件随葬品被扰动,发现在灰坑H3005中,故此墓原有随葬品总数当在200件以上(42)。该墓随葬品置于木椁四周,右侧主要摆放炊具和饮食具:上方有木豆、木盘、木斗;中部有陶灶、陶斝、陶罐;下方有木俎、木匣、石刀、石锛;左侧主要列置乐器(礼器)、工具、武器及其玉、石器。上方有玉、石、骨器和木豆、和象征财富意义的与丝织技术有关的缫丝器——“榬”(简报中称作木“仓形器”),及多种不辨器形的彩绘木器;中部为成束的石镞、骨镞;下方是鼍鼓、石磬、石研磨盘和磨棒;足端近墓壁处还有一副猪骨架。需要重点指出的是:这座大墓出土的130件玉、石器中,有一件玉钺和3件石钺。此玉钺,褐绿色,略呈“凸”字形,缚柄处钻有一孔,长11.2,高6.4厘米(43)。

  大家知道:钺最早是作为一种武器出现的,以后逐渐演化为统率部众作战的军事权力的标志。陶寺大墓中出土的玉钺、石钺,从其放置的位置和木柄痕迹看,均为与器身呈垂直方向装柄,实际上是一种长柄有孔斧。有学者进行过研究,认为斧钺曾经是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酋长的权杖,尔后演化为王权的象征物(44)。

  斧钺作为军权的象征,在黄河流域至迟出现于仰韶文化末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河南临汝县阎村新石器遗址曾出土一件作为瓮棺葬工具的庙底沟文化陶缸。缸外表用白、褐两色画着一柄石斧和一只衔着鱼的白鹳(45)。经严文明先生考证:石斧系鹳集团首领的权力象征物,这个翁棺葬的墓主就曾是鹳集团的首领,他率其部众,打败了以鱼为标志的另一集团。人们特地在盛埋这位首领尸骨的葬具外表创作了“鹳鱼石斧图”来纪念此事(46)。当然,此时的斧钺,只是单纯地象征军事统帅权的意义,但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时代”,即国家已经产生,阶级矛盾已明显激化,它就发展到同国君、王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史籍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商王、周王亲秉斧钺,率众征战的记录。《史记·殷本纪》就提到“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 。《周书·牧誓》曾云:“(周)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  而 “王”这个字究其本源也正是取自于不缚柄的斧钺之形象(47)。在古代,正如《左传》所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见领军作战与举行祭祀是当时国王最主要的活动。王权的最早形成有赖于史前时期部落首领的军事统率权和祭祀权的合并掌管。

  有学者指出:这些弥足珍贵的钺只在少数大墓中发现而不见于一般墓葬,它和大墓殊高的埋葬礼遇,共同刻划了墓主人的身份,仅用军事统率权来看待,这些玉钺的含义就显得很不够了。换言之,这类持钺的墓主人之所以在葬礼上表现出空前的奢侈与豪华,恐怕是因为他们已不同于一般军事首领的身份,而开始具有了与邦国之王相当的地位。陶寺大墓之墓主应就是某一城邦中的上层人物(48)。

  陶寺3015号墓主集军事统率权和祭祀权于一身的王者地位,在该墓发现的成套礼乐重器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据发掘者报告:“在大型墓中,成对的木鼓与石磬、陶异型器(土鼓?)同出,放置位置固定”。陶寺大墓随葬的鼓,鼓身皆作竖立桶形,用树杆挖制而成,外壁着彩绘,鼓皮由鳄鱼皮包蒙,即古文献中记载的“鼍鼓”无疑。M3015∶16,出土时器身倾斜变形,通高100.4,上口直径43,下口直径57厘米,外壁施粉红或赭红底色,以白、黄、黑、宝石兰等色绘成图案,虽已残损,但仔细辨识,还可看清,其中部偏上的一周图案,宽约22厘米,迥形纹较明显;下部饰带一周,宽约4厘米,有几何形纹、云纹等。图案上、下并有条带状的边框数周(49)。

  石磬M3015∶17,上端两面对钻一孔,通长80厘米,实为特磬(50)。整体形状与1950年安阳武官村大墓出土的虎纹石磬(51),1973年在殷墟宫殿区发现的龙纹石磬相近(52),同为倨句形。

  异形陶器(土鼓?):形似长颈葫芦,筒状高颈,圆鼓腹,腹底中央凸出一孔,周围又有三小孔,颈腹之间置双耳。M3015应为两件,因人为扰动少出一件。简报以M3002∶53为例:褐色陶,通高83.6,筒口直径11.6厘米,筒口下有圆纽一周12个,筒身磨光,腹壁饰绳纹并贴泥条,构成不甚规则的连续三角形和菱形图案。这种器物上、下口连通,不可能为容器,在大型墓中每与鼍鼓、石磬同出,应为古文献中“以瓦为匡”的土鼓(53)。“土鼓”,在其他文化遗址中尚未发现过,是陶寺遗存独具特色的陶器,其主要用途是作为礼乐器在祭祀时演奏,或作为战鼓,鼓励杀伐。

  “仓形器”多年不被人识。仓形器M3015:25,高24、底径15.8厘米。附件“骨匕”。骨匕M3015:4,体扁平、光滑。柄端对钻一孔,另端磨出钝刃,长22.3,宽2.2—3.4厘米。对于“骨匕”,纺织史专家认为:它既可以理丝、又可以打纬,是一种纺织工具。  笔者认为,“骨匕”作为“仓形器”的附件, 既然是一种纺织工具,“仓形器”自然与纺织丝绸就有某种联系。从“仓形器”上有蘑菇形盖,下为圆柱体,圆柱体周围又凹进三个拱形顶小洞,且三个洞各不相通,通体施红彩的情形来判断,笔者认定它应该是一种缠绕丝线的工具,这种工具名叫“  榬  ”。作为络丝工具“榬”,它的下部还有一个能够转动的底盘与其相匹配。其蘑菇顶盖的出沿部分应该是为防止丝线在缠绕过程中脱圈而设置的。同时,其蘑菇顶也应为使“榬 ”转动和制止“榬”转的人的手抓部分(54)。

  陶寺人将多件缫丝工具“ 榬”随葬于墓,“ 榬”在这里代表的是一种物质财富。“榬”的多少,显示出墓主人身份、地位的高低。丝绸在原始社会的最初出现、是十分珍贵的物品。只有部落集团领袖或少数贵族才能享用,而一般部落成员是不可能有这种礼遇的。“榬 ”在这里代表的不是它本身、而是象征着几 榬 丝线或几匹丝绸,故而陶寺大墓M3015中才会出现“榬”与鼍鼓、特磬、土鼓、玉钺、龙盘为伍的现象(55)。

  根据以往地下发掘材料,传世铜器铭文及文献记载都一再证明鼍鼓、特磬,乃是王室重器来看。很明显,只有在国家举行大型祭祀活动时才使用,作为随葬品,它正好说明墓主人就是祭祀活动的主持人。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断定陶寺M3015号墓主就是“唐尧”,但至少可以说这座具有王墓性质的大墓在陶寺遗址的发现,反过来可以证明:这里曾经是一座“王都”。

责任编辑: 曹石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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